详细内容:在深圳业主该如何辨别发展商是否一房多卖?
答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深圳已于2001年3月1日起施行新版《深圳市房地产卖买合同(预售)》标准文本,并实行网上交易,实现了商品房预售的即时备案,可以有效防止一房多卖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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