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上个星期准备请(带薪)年假,可领导告知我的年假早就在年初因我修产假给冲掉了,只能请事假,有这规定吗?再者,我们单位(带薪)年假还要扣考勤奖,即不来一天扣一天出勤钱。就是我修产假期间,虽然“视同出勤”,但仍然要扣考勤奖。结果,我本来在怀孕期间就给做了“待岗”处理,产假期间就更是只能拿最低工资。请问这合理吗?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法规?(有的法规说的太泛泛。)
答案:我们这里就是带为发放失业金和推荐免费培训机构,也就是社会保障事务所。1、你谈的合同期满,不与单位续签合同,由你单位把你的档案转到户口区级的劳动局的转档部,由转档部门转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就可以了。你要接到单位的通知单后的7个工作日到街道的社保所进行失业登记。超过两个月不去登记没有失业保险金。2、你准备考研可以,但是发放失业金你要按月领取,两个月不来领取,失业金自动停止发放。3、有的社保所必须参加免费技能培训,你也可以报名,等培训机构给你打电话,你不去参加就可以了,但是免费培训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因为你放弃了,所以以后不会再有免费培训的机会了。4、有的社保所也是必须要给你提供工作,如果是必需的你就和用工单位推托工资低等理由。5、此外你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你领取失业金期间是间断的,你如果领取完失业金把档案转到人才或者职介也可以继续上保险,你再次上的保险和你原来工作单位上保险的年限前后累计相加合并计算。6、住房公积金不能自己缴纳,它是由单位建立的,也作废不了,你如有了更好的工作单位给你上公积金的话,前段的公积金给你保留,但是只有购房和装修房子的时候才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再有就是退休的时候,把你的公积金清户把钱给你。不明白给我发邮件吧~我负责劳动政策咨询。